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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防总针对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

国家防总针对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
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
滚动会商安排部署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
加派工作组赴东北协助指导防汛工作
按照国家防总副总指挥、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要求,国家防总办公室13日连续两次组织联合会商,与自然资源部、水利部、中国气象局分析研判雨水汛情,点对点调度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河南、四川等重点省份,应急管理部副部长、水利部副部长王道席等先后主持会商。根据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及有关规定,国家防总于7月13日20时针对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省(自治区)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当前,国家防总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已覆盖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四川、甘肃等7省(自治区),并加派1个工作组赴黑龙江指导防汛救灾工作。据气象部门预测,7月13日至15日,内蒙古东北部、黑龙江西南部、吉林西北部等地有较强降雨过程,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雨,局地大暴雨,并有短时强降雨、冰雹、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。会商强调,本轮东北地区强降雨过程与前期降雨区高度重合,防洪风险不断叠加,特别是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交界地区是强降雨区域,必须高度重视,切不可麻痹大意。各地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重点压实基层防汛责任,把压力层层传导到灾害防御的“最后一米”;密切监视雨水情发展,滚动会商分析研判,强化基层巡查值守,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,重点防范应对夜晚强降雨期间的险情灾情;切实强化山洪与地质灾害、中小河流洪水、城乡严重内涝、中小水库出险等薄弱环节,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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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 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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